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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4日 星期三

台新金重申合意推進「新新併」 已向公平會遞件


【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】
台新金(2887)與中信金(2891)「搶親」新光金(2888)戰況愈演愈烈,台新金今(4)日再度發出5點聲明,強調與新光金為合意併購,雙方已依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,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。

台新金表示,與新光金併購案為經雙方董事會同意啟動、並經盡職調查等完整程序後,送交各自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討論通過,並將於10月9月送交各自股東臨時會提請全體股東議決,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。

台新金指出,上述所有程序合法完備,並由全體董事及股東共同參與決定,因此與新光金合併案才是法令上的合意併購,且此作法更能落實股東民主精神並兼顧雙方股東、員工及客戶權益。

台新金質疑,中信金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新光金10~51%股權,即聲稱此為追求全體股東合意,甚而認為比雙方董事會合意更重要等說法,顯已曲解合意併購本質,並混淆股東合意之真諦。

台新金指出,公開收購為收購者單方面向標的公司股東要約購買股份行為,於公開收購啟動前,不僅未與標的公司討論、送標的公司董事會決議,更毋須送交己身公司及標的公司全體股東議決,何有追求全體股東合意程序?況且中信金對新光金的首次公開收購門檻僅須10%,即能以最低門檻干擾他人合意併購,甚而將來可能插旗合併後新公司,達到箝制阻礙之效,台新金認為此舉實已擾亂金融市場秩序,進而影響市場穩健發展。

台新金認為,依金管會主委彭金隆6月中旬布達「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,不能用突擊方式」,台新金與新光金為依循此原則及相關法令程序達到合法合併共識。

然中信金對於進行中的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,並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,抨擊中信金「此手段即為突擊」。

台新金表示,企業併購應追求的是公司最大利益及各方關係人權益維護,台新金與新光金採百分之百換股合併,而非以現金逐出目前股東方式進行,使新光金股東得繼續成為合併後新公司股東,責任共擔、成效共享,才是維護股東權益的最佳作法。


來源: Yaho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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